学校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作者:景军胜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4-11-29 浏览次数:
11月28日,校党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根据教育部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校党委决定,全校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简称“八个一”活动。
通知明确本次活动主题: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以学校名义向全体师生员工发出一封“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倡议书。二是校院两级党委中心组要以宪法为主题,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或专题研讨活动。三是编印一期以宪法为内容的专题学习资料,在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专栏中公布,供各党支部和师生员工学习参考。四是以思政部、人文学院教师代表为主,学校领导出席,宣传部、保卫处、政研室负责人参加,举办一场学习宣传宪法的主题座谈会。五是组织师生深入校园、校外社区和街道等场所,开展一次宪法主题宣讲活动。六是组织大学生学习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举行一次特别升国旗仪式。七是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一场大学生宪法朗读活动。八是依托学校校园网、广播台、微博、微信等媒介平台,策划推出一系列宪法宣传主题报道。
通知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我校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作为近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抓好落实,在全校努力营造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浓厚环境氛围。活动结束后,党委宣传部形成书面总结并制作专辑视频,及时报送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