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的差旅费办法开始执行
作者:景军胜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4-11-02 浏览次数:
11月1日,公司印发了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并从即日起执行。此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基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教财厅〔2014〕26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校财发〔2014〕38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与以往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不同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调了节俭出差的原则。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严格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二是强调了严格审批程序。凡无审批的出差不得报销差旅费。
二是出差的交通工具有了明显规定。正高职、正处级及相应职级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经济舱),其他人员乘坐
超标部分自理;
三是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提高。出差人员住宿费上限额标准为:正高职、正处级及相应职级人员每人每天500元;其余人员每人每天350元。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100元。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四是对杨凌周边及机场出差补助作了明确规定。杨凌区以外的武功、周至、扶风、乾县、兴平、眉县等行政区划境内出差及咸阳机场、西安至宝鸡间火车站(杨陵站除外)接送人的,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60元,不发市内交通费。
五是增加了监督问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