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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6-10     浏览次数:

       

69,杨凌农林科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杨凌农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新时代广场工程审计和杨凌新时代广场五楼业态变更申请及装修改造事宜,审议了房地产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事宜。董事长张建平主持会议,董事杨留印、薛三勋、王晓、薛小荣、张双玺、赵键参加了会议,监事景军胜、帅润生、宋晖列席了会议。

一、关于新时代广场审计事宜。会议原则同意与施工方协商的新时代广场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一是原合同有关不执行政府调价条款,其中人工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陕建发〔2007232号文件对原合同内及变更部分进行调整,变更部分措施费按照投标预算措施费的比列计入工程价款;二是钢筋差价按照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确定的金额265万元计入价差,其他材料按照陕建发〔20093号文件精神对钢管、铝塑复合材料等调差;三是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规定的配合费2%4%的取费标准,确定电梯、消防工程配合费按照建设单位发包工程造价的3%计取;四是变更部分及工程量差异的钢筋重新计算综合单价,钢筋价格按施工单位投标价格,钢筋消耗量按定额的消耗量,管理费及利润率按施工单位投标的费率计。

会议决定授权杨留印、帅润生、薛三勋继续负责新时代广场审计结算事宜,并与审计事务所及施工方积极沟通,尽快审结。

二、关于新时代广场五楼业态变更及改造装修申请事宜。会议原则同意新时代广场五楼承租户在承诺和满足我方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业态变更及改造装修。具体一是鉴于承租户出现的违约及业态变更事项,原合同须终止,后续租期重新签订合同;二是鉴于重新改造装修的体量较大,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必须明确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执行保证金。租期结束后承租方必须自行清理装修改造形成物品,恢复承租房屋的原状;三是施工前,承租方须缴一定数额人民币的改造装修押金;四是施工方须按图施工,并按规定向杨凌示范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接受甲方聘请的监理人员的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施工改造装修给邻里、业主、其他商户以及楼宇、楼宇设施设备造成影响和损坏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五是承租方本次改造装修施工无免租期,改造后不得再要求变更业态。若租期内承租方要求变更业态,则房产公司可单方无条件解除承租合同;六是承租方必须向公司提供改造装修施工方案设计单位对其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入陕备案证、建造师证等文件的合法、真实、有效性的书面承诺。

鉴于房地产公司已将新时代广场345楼物业委托商运公司管理的实际。会议决定此事项由薛三勋负责协调,房地产公司与商运公司共同落实。

三、关于房地产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情况。会议对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行使特别权力审签的房地产公司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事项进行补议。会议同意房地产公司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另外,会议还通报了新时代广场南楼和专家公寓临街商铺产权证办理事宜咨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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