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首页» 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我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暨支持大学科技园发展政策发布
 

我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暨支持大学科技园发展政策发布

作者:景军胜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1-08-04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鼓励和吸引我校师生及国内外人才入驻大学科技园,并从事合作研究和创新创业活动,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园区建设与发展。近日,我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暨支持大学科技园发展政策发布。 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1.鼓励科教人员和在校学生可携带职务或非职务技术离岗、休学、保留学籍或兼职到园区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 2.鼓励留学人员携带高新技术到园区领办或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经评定可在相应学院(中心)兼职或做客座科教人员。 3.学校技术转移中心作为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机构,优先将学校科技成果在科技园入园企业进行推介和转化。学校科技成果以技术转让方式提供给入园企业实施的,其技术转让所取得的纯收益在20万元以内的,按照学校、学院、和个人3、2、5的比例分配。超过20 万元的,分段累计分配,其中20 万元以内按照上述比例分配,其余转让收益按照学校、学院、和个人4、3、3的比例分配。 4.学校持有的高新技术成果可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在科技园企业占有一定的股份,占有股份比例以合作各方协议为准。职务科技成果采取参股形式转化的,该技术股学校持有70%,个人(团队)持有30%。 5.学校鼓励和支持科教人员采取“一帮一”、“结对子”的形式到入园企业从事合作研究和技术服务。 6.鼓励科教人员与入园企业联合申报和承担科技项目,从事新产品中试与研发,以加快产学研结合步伐和成果转化速度。 7.学校开放科研教学资源、网络资源和中试仪器设备等,入园企业可利用大学的图书馆、实验室、研究所、工程中心、网络中心、测试中心等有关资源,其收费标准按照学校内部单位对待。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可按照教职工待遇办理学校图书馆借书证。 8.由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牵头从学校各学院选聘相关专家组成科技园入园企业技术服务导师团,为入园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或业务培训等。 9.解决入园企业创业人员的子女就地入托入学问题。 10.凡我校师生和科技园入孵企业及创业人员均适用此政策。

杨凌农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Longkind Holdings Co. ,Ltd,Yangling,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电 话:029—87091271  传 真:029—87091272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凌大道种业国际大厦14层

网站负责人:薛新科  网管员:袁冰